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致力服务“六个加快”战略

近年来,特别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建设“法治宁波”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法律六进”,扎实推进法治实践,积极开展各种富有成效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被评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王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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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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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宁波实际,制定本规划。

???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 (一)指导思想

???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市委“六个加快”发展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建设“法治宁波”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抓住全市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贯彻实施《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各行各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二)工作原则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法治宁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工作大局,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扎实推进“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提供有效服务。

???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新需求,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大力实施“法制宣传惠民工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生机和活力。

??? ——坚持按需而为,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教,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使普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及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家机关的工作相结合,切实将普法教育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活动全过程。

??? (三)工作目标

??? 总体目标:通过扎实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一致。

?? 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目标是:

??? ——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有新提高。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其中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普及率达到100%,在校青少年的普及率达到100%。培育市级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50家,建立300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人才库,招募5000名法制宣传志愿者。

???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有新提升。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人民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案件执结率达95%以上。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重大执法违法行为。

??? ——基层依法治理活动有新拓展。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0个、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先进单位600家、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单位50家。

??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新突破。全市建成一批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中心、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平台;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打造一批法制宣传教育精品项目。

??? 二、学习宣传内容

???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教育和引导公民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公民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公民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核心理念,自觉参与法治实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习宣传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投资结构优化、海洋经济发展、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减排治污、低碳循环经济、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人才流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农村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农村民主管理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 (三)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安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新闻传播和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医患纠纷处置、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 (五)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党政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 三、对象和要求

???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为龙头,以抓好青少年法律教育为基础,引领和带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 (一)着眼于增强依法执政理念,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深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并认真做好学法记录。继续推进县(市)区长学法日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各类培训班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中青班、处长班、乡镇长班等学习培训中加强法律学习和考核。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 (二)着眼于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通过公务员初任培训、军转干部岗前培训、公务员高级研修班、更新知识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定期轮训,加大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机关司法能力,把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坚持公正司法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重要指标。逐步推行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 (三)着眼于培育青少年法治素养,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法制进课堂”活动,整合法制教材资源,把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培养专兼职结合的法制教师队伍,实现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四落实”。整合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开辟第二课堂,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实践活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拓宽普法教育渠道,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 (四)着眼于提升依法管理水平,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推行在大型商务楼宇(商圈)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面推广律师志愿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完善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学校”等平台建设,推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加强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 (五)着眼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和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每年开展2次以上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农村“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对象的法制培训,村“两委会”成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做到每个乡镇都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都实现“六个有”的目标,即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所法制学校、有一名农村法律顾问、有一套普法制度、有一个法律图书室(柜)和有一支普法队伍。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村远程教育网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有步骤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努力壮大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

??? (六)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百万新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做到学法与用法、教育与维权相结合,不断增强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指导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推广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乡音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举办各类法制讲座,提供多种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针对新一代外来务工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加强对归正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懂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加强对留守人员、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 四、工作措施

??? (一)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律传播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着力构建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群众文艺团体和法制文化创作队伍,进一步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宣传和展演力度,努力推精品、创品牌。充分发挥各种文化传媒优势,组织开展法制书画展览、法制征文、法制电影展映、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努力培育富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
??? (二)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做到整体谋划、上下联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注重分类指导,丰富内涵,拓展外延,不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制度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

??? (三)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切实发挥传统主流媒体优势,拓展运用手机、车载传媒等新媒体平台,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普法专业网站,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在主要公共场所和机关办公地点配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设施,充分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培育发展法治文化为抓手,继续办好《法系乡邻》、《法制时空》、“天一讲堂·市民与法”等普法特色品牌,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创意新颖、亮点突出、影响力大、实际效果好的法制宣传教育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作品的需求。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基地,通过体验式教育,巩固提高学法效果。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做好法制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系统的法制宣传资料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 (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城? 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优化政务环境。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新的领域延伸发展。广泛开展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积极促进行业依法治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在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及新法规颁布实施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政协要通过视察、建议等参政议政途径,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 (二)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增强以法律手段推进普法工作的能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责任范围,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机构或专门人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职责。各人民团体和行业组织要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教育责任。

??? (三)完善评估机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绩效评估体系课题研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价体系,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制度,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科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标准,提高考核检查实效。健全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专职、兼职普法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联络员、法制宣传报道员、法制促进员、新闻宣传员、网络评论员等普法骨干队伍,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法制宣传教育人才库,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或法律院校师生等专门人才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发展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 (五)落实保障经费。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至本规划期末,市本级年人均经费不低于0.5元(按常住人口计算);本规划期内,县(市)区每年人均经费不低于1元(按常住人口计算)。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内容。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按计划整体推进。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进行阶段性表彰。2015年组织总结验收。

??? 驻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2011年6月29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自2006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市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宁波”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全市深入推进“法治宁波”建设的新形势下,为保障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积极推进“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和“法治宁波”建设进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公民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识,有必要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体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服务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要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在继续做好全体市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对象,明确不同对象学法的重点内容。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以及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和任期考试制度,争做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加大对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理念培育,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坚持不懈抓好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充分整合校内外的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和阵地建设,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要在全市职工、农民、居民中重点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

  三、创新载体,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要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着力构建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把法治文化引入到普法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要继续加强传媒法制栏目建设,切实抓好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主流媒体的法制专栏建设,努力拓展新媒体法制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建立并办好各类普法专业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及门户网站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规模效应。要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之中,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四、普治并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务相结合,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的全过程。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针对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

  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机制,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齐抓共管机制,法制宣传教育主体和客体互动机制,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并保障工作经费。各部门、行业要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把每一项任务、每一条措施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协办部门,明确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公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加强监督,确保本决议得以贯彻执行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继续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要加强对《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不落实普法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条例》规定和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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