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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市直各部门:

现将《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紧认真研究,并于3月22日之前书面反馈给市普法办,如无意见,也请注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市普法办。

联系人:罗先楚施宏敏联系电话:87296286  87231610

传真:87231632

 

市普法办

                              2018年3月16日

 

附件:《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

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六争攻坚”部署,按照建设“法治宁波”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名城名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好精准服务,把握普法宣传重点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直各单位)。

2.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部署,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弘扬宪法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人大内司委)。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宪法宣讲浙江行、宪法入户等学习宣传宪法活动,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等,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3. 围绕“六争攻坚”开展精准普法。按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跟进到哪里”的理念,以需求定主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主动服务我市 “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目标,开展精准普法(责任单位:市直各主管单位)。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供给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服务改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的意识,利用各项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直各主管单位)。广泛宣传《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不断增强社会知晓度,确保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人大内司委、市直相关单位)。  

二、抓好特色品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4.进一步强化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通过市区县(市)共建、部门联合、资源整合的方式,今年继续重点建设5—10家特色法治文化场馆,打造一批起点高、创意新、特色明、功能全的法治文化景观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不断放大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影响力和辐射力,并积极争创全省第三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文广新局、市直有关单位)。5.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坚持民需导向,依托农村文化礼堂、节日庆典等积极搭建公益性法治文化活动平台,精心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法治文化载体,广泛组织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深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动漫、法治微创作征集、法治书画、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征文、乡规民约、家风宗训等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与“流动大舞台——法治宣传浙江行”栏目,加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力度,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6.进一步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展演。出台加强全市法治文艺工作相关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各类文艺人才积极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和演出,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接地气”的法治文艺精品节目,繁荣发展全市法治文艺创作演出。加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力度,全市开展法治文艺送戏下乡巡演,不断提升法治文艺的吸引力,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分享法治文化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7. 积极实施“智慧普法”工程,推动普法智能化。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加强356884.com、华数数字电视“法治家园”栏目、掌上APP、“宁波普法”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建设,打造市级新媒体普法集群(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充分运用公共场所显示屏、移动电视、移动终端等新媒介,发挥互联互通,探索法治宣传服务多元供给模式,实现公共普法资源的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直各有关单位)。整合法治宣传教育现有的管理数据和业务数据,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基本平台数据库、法治宣传教育基本队伍数据库、重点对象学法信息数据库、法治宣传教育产品资源数据库、社会普法需求数据库等,努力形成法治宣传大数据资源,推动全市智慧普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三、抓好方式创新,做好重点对象普法

8.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法律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普法办)。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为目标,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完善考试制度和组织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普法办)。

9. 强化青少年学法。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明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方式和途径,把宪法、法律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培养青少年对宪法、法律的认同和尊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及相关市直单位)。以“法在心中”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法治宣传校园行”、“法治故事大赛”等系列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普法办、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命名一批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10、强化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结合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宪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等,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满足不同需求的活动方案,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和各类人群,提高普及率,提高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直各主管单位)。

四、抓好三治结合,深化基层法治建设

11.高水平推进新时代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按照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普法办就高水平推进新时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提出的新标准、新目标、新任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计划在全市创建150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推进“五民主三公开”,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积极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1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积极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做好“诚信守法企业”第六批创建和第四批“诚信守法企业”复评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创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

五、抓好长效管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13.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制度,制定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各行业充分履行主管领域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宣传职能,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普法办、市直各单位)。加大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普法力度,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组织说理式执法文书评比和汇编发布,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责任单位:市普法办、市司法部门、市直各执法单位)。

14.进一步深化以案释法制度。推出各类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组织开展案例征集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及市直其他单位)。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市直各执法单位)。开展全市第二届十佳以案释法评选表彰活动,发挥优秀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责任单位:市普法办)。

15.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引导各级主流媒体把法治文化宣传报道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列入年度宣传报道计划,办好法治宣传专版、专栏,推出重点宣传文章和节目,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全年不少于全部公益广告时间(版面)的20%(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普法办)。

16. 健全社会化普法机制。积极引导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参与社会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和社会普法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普法办、市民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六、抓好指导督查,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17、科学制定督查考评方案。按照全国普法办和省普法办的部署要求和督查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评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人员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18、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各区县市、各部门要按照《“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考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加强整改,切实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督促检查。7-8月,市普法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进行考评抽查,迎接省普法办9月份开展的全省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19、做好中期督查总结表彰工作。市普法领导小组在各区县市各部门总结和抽检的基础上,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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