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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部分市直单位201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抽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5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目标管理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甬考办〔2017〕95号)文件要求,市普法办定于近期组织2017年度市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抽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单位(10家)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信访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文联、宁波海关、宁波银监局。

二、参加人员

以上十家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部门负责人。

三、抽查考核时间

2018年1月10日,下午2点开始。

四、抽查考核方式

采取集中汇报、查阅电子台账等方式进行。

五、汇报内容

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对201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甬普办〔2017〕11号)所确定的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转发<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所赋予的工作职能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

六、考核地点

市司法局1号楼2楼会议室(环城北路东段647号)。

七、其他事项

请抽查到的单位做好准备,按时组织参加。各单位参加考核的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1月9日前报市普法办。

联系人:俞齐放、施宏敏

电话:  87231612、87231610

 

宁波市普法办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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