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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杜健
发布时间:2017-06-09

杜健,女,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同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0月进入余姚市人民法院工作。分别在余姚法院民一庭、立案庭、泗门法庭、民三庭等部门工作,曾任民三庭副庭长全面负责民三庭工作,现任民一庭庭长。她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之中,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2012年、2013年,该同志连续两年获得余姚市委授予的嘉奖奖励,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制作的一裁判文书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二○一三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办案标兵。

一、坚定信仰,树立大局意识

杜健同志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学习各种政治理论知识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她始终做到一切工作均以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3年10月,余姚遇到了百年一遇的洪水,许多企业都遭受了重大损失。其中一家受灾企业正是20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为了能妥善化解这批群体性劳资纠纷,既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减轻受灾企业的经营压力。她在准确把握案情,详细了解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后,先向劳动者们解释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告知他们法律赋予的权利以及他们据此可以获得的利益,之后她又告知劳动者们被告企业受灾后的现状,希望他们能体谅企业现有的困难,做适当的让步。然后,她又转而做企业的工作,希望企业能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经过多次组织协调,最终这批劳动争议案件全部得以调解解决,劳动者们在案件起诉后的一个多月就高兴地领到了款项。

2015年1月起,杜健被任命为民一庭庭长。面对新的工作挑战,她以刻苦的学习精神和勤恳的工作态度积极迎战,很快适应了新环境。民一庭的案件相对来说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庭里有两位青年法官刚刚开始办案,为了能尽快提高两位新人的办案能力,她从案件分到新人手上起就开始从旁教导,从庭前调解到庭审驾驭,从案件争议焦点的把握到外出调查过程中笔录制作的技巧等,在她的帮助下,两位新法官很快掌握了办案技巧,独立办案能力明显提高。

民一庭的案件不但事实及法律关系的认定相对比较复杂,同时也存在着当事人矛盾更为激烈的现状。刚到民一庭不久,庭里一法官在审理一起探视权案件过程中发生了当事人互相殴打的恶性事件。面对这一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杜健同志态度明确,及时对双方当事人作了笔录,并在双方伤者就医无大碍的情况下,对相关涉案人员予以了拘留。这一事件及时严肃的处理,很好的维护了法院的威严,也让当事人认识到了参加法院诉讼活动的严肃性。

二、忘我奉献,践行司法为民

民事案件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民事案件同时也是矛盾最易激化、平息纠纷工作最难做的案件。所以法院的同志都知道,民庭的工作最艰苦、也最锻炼人。进入法院以来,她先后任民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长期的一线工作炼就了她吃苦耐劳的精神,让她与老百姓零距离接触,使她善解人意,体察民情,同情弱者,嫉恶如仇,同时也让她积累了丰富的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为平息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能妥善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有时甚至连睡觉时她都在思考怎样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不论是从案件的数量、质量还是从案件的效率、效果,她都力争高效、力求让每个当事人都能满意。

担任副庭长之后,她更是身先士卒,迎难而上,2013年一年间她办结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共计431件,其中调撤案件371件,调撤率达到了86.07 %,平均审限15.6天。2014年2月起,杜健同志作为民三庭的副庭长,主持民三庭工作。在主持工作期间,她始终坚持做到以身作则。一方面坚持自己办案,2014年一年,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25件,其中调撤案件271件,调撤率达到83.3%。同时,对民三庭其他法官办结的案件,她都一一核稿,核稿案件上千件。

为了能提高办案效率,她创新工作方法,采用电话调解、微信调解等方式使不少案件在庭审前就得以调解解决。案卷中看似简单的调解笔录背后却隐藏着她无数的心血及汗水。很多时候,为了帮助从外地赶来参加庭审的当事人一次性解决纠纷,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她不吃饭,不休息,为当事人分析案情、做调解工作,圆满解决了不少纠纷。为此还有不少当事人在事后送来了锦旗。其中有个东北的驾驶员在送锦旗时还激动地说:“能碰到这样的法官真是我的福气,为了调解我的案子,她连午饭都没吃,我来了一次就把赔偿问题解决了,今天第二次来,是来拿执行款的,这样的办事效率才是真的为我们老百姓服务啊!”

民三庭的案件因为标的额不是很大,所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很多都没有委托律师,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法官往往要面对的是一些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更是严重缺失的当事人,为了能更快更妥当的化解他们的纠纷,杜健同志要求庭里的每一位法官在面对这些当事人时都能耐心的倾听他们的诉求,尽可能为他们的诉讼提供便利。为了能更好的了解案件,她也常常和承办法官一同下基层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

法院的工作,不仅需要工作能力同时也需要对工作的热情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为了不辜负领导的期望和同志们的信任,杜健同志从不叫苦叫累。2014年,右脚不小心扭伤,医生嘱咐她一定要卧床休息。但是,她却舍不得离开心爱的工作岗位,硬是没有耽误一天的上班,每天由丈夫背着上下班,由同事搀扶着去审判庭开庭。直到现在,脚上还有一块骨头因为当时没有休息好而凸起着。同事劝她,她说一件件案件的化解是她最强的动力,是让她最有成就感的事,个人小伤算不了什么。

三、廉洁自律,维护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法官,她深知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她深深懂得“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因此,她始终坚持把清正廉洁作为自己法官生涯中的一条诫律。在她刚开始办案时曾有一起离婚案件,原告为了能取得官司的胜利,给她送来了一些现金。她当即退还了现金,并就原告的这一行为给予了严厉批评。法官的廉洁和威严通过这一行为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因为办案公正、不偏不倚,她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间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很好的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法院的权威。

她没有丰功伟绩,却屡屡赢得群众赞誉。她经常说,对法官来说,一个案子只是一份工作,但对群众而言,一起案子可能是他们生活的希望,有时候案结仅仅是逗号,事了才是划上句号。她一直战斗在民事审判第一线,没有办过什么引人瞩目的大案件,经手的都是离婚养老、推诿扯皮的小案。但是,她为民如火的情怀,使冰冷的法律条文显得更有温度。从事法院工作11年,面对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她的微笑始终恬静灿烂,真诚如初;她的语言总是娓娓道来,耐心细致;来来回回穿梭在街道、社区甚至是山间时,她从没有半句怨言、一点不满。文弱瘦小、矜持内敛的杜健,用柔美、爱民和公正之心,认真诠释了共和国女法官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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